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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大區:青少年蒙恩見證─祂的愛(2013/10/25)
十一大區:青少年蒙恩見證─祂的愛

我生於佛教徒家庭。從小我對偶像就有一種認知,認為他們都需要有外面的東西或物品才會保護我們的平安,而人想要信入他的原因有兩個,其中之一是這世代的人都喜歡將自己的好顯於人前,而不好的事情則自己做。
在我小學一年級時,我第一次聽見了福音,我的大伯告訴我有一位好朋友一直住在我的裏面。後來到了高一時,我受浸得救了。那天我回到家,原本不敢講,後來我先打電話給大伯告訴他這個喜悅。
得救後,我從一開始都不懂到現在有時能摸著主,並分享主的話。感謝主!爸媽終於有看出祂在我身上的顯出,因為祂的愛太大了,所以實在無法一一的說出來。得救後,藉著常常享受主,我終於感受到作人不是將自己的義和好行在人前,以得人的稱讚並將榮耀歸給自己,乃是要把榮耀歸給神。正如馬太福音六章一至四節所說的:「你們要小心,不可將你們的義行在人前,故意叫他們注視;不然,在你們諸天之上的父面前,你們就沒有賞賜了。所以你施捨的時候,不可在你前面吹號,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在會堂裡和巷道上所行的,為要得人的榮耀。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充分的得了他們的賞賜。但你施捨的時候,不要讓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好叫你的施捨可在隱密中,你父在隱密中察看,必要報答你。」
感謝主!祂每天安排各式各樣的環境來測試我們,若我們靠著祂勝過每一個環境,就會讓別人從我們身上看到祂自己,而不是我們自己。

忠孝小區 張恆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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