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神的喜悅乃是與人成爲一,並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與祂一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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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乃是神人,由神而生,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屬於神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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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神是我們真實、真正的父,我們是祂真實、真正的兒女。
二 宇宙中最大的奇蹟,乃是人類竟能從神而生,罪人竟能成爲神的兒女
。
三 藉着這種驚人的神聖出生,我們得着了神聖的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作爲神聖的種子種到我們裏面。
四 我們旣是由神聖的生命所生,有神聖的生命,我們這些神的兒女就是神聖的人。
五 我們這些由神所生的人,不僅有神聖的生命,也有神聖的性情。
六 因爲我們是神的兒女,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我們就能效法神。
七 我們是父的兒女,有父的生命和性情,因此我們能完全,像我們的父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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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 我們需要認識並經歷神作爲愛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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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愛與光,事實上乃是神自己;這二者是神的所是,神的素質。
二 約翰一書先說神就是光,然後說神就是愛。
三 愛是神素質的性質,乃是恩典的源頭;光是神彰顯的性質,乃是真理的源頭。
四 神聖的愛向我們顯明,就成爲恩典;神聖的光照耀在我們身上,就成爲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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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我們這些神的兒女,應當在愛和光中行事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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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恩典與實際(真理)怎樣是以弗所四章十七至三十二節基本的元素,愛與光照樣是五章一至三十三節保羅勸勉的基本元素:
1 恩典是愛的發表,愛是恩典的源頭;真理是光的啓示,光是真理的根源。
2 愛是神內在的本質,光是神外顯的元素;神內在的愛是可感覺的,神外顯的光是可看見的。
3 我們這些神兒女的日常行事爲人,該由神愛的本質和光的元素二者所構成;這該是我們行事爲人內在的源頭。
4 在愛和光裏行事爲人,比照着真理並憑着恩典行事爲人更深、更柔細。
二 『要在愛裏行事爲人,正如基督愛我們,爲我們捨了自己,作供物和祭物獻與神,成爲馨香之氣』。
1 在愛裏行事爲人,就是在與神親密的關係中行事爲人。
2 以弗所書的目標,乃是要帶我們進入神的愛,就是祂內在的本質裏,使我們在甜美的神聖之愛裏享受祂的同在,而像基督一樣的愛別人。
3 我們旣已重生,成了神的種類,我們這些神的兒女就應當是愛,因爲神就是愛;我們旣在生命和性情上成了神,也就應當成爲愛。
三『你們從前是黑暗,但如今在主裏面乃是光,行事爲人就要像光的兒女』。
1 神是光,所以我們這些神的兒女,也是光的兒女。
2 我們不僅是光的兒女,並且就是光的本身;我們是光,因爲我們在主裏與神是一。
3 當我們在光中時,我們就在對錯的範圍之外。
4 我們若行事爲人像光的兒女,就會結出以弗所五章 九節所描述的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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