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召會操練禱研背講進度卡(2020年3月2日至3月7日)
總題:申命記結晶讀經
第八篇 基督—受咒詛並掛在木頭上的那一位
3/2週一 讀經進度:主日:詩四四1~26 週一:詩四五1~17
申二一22~23:「人若犯該死的罪,被處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因為被掛的人是神所咒詛的。」
徒五30:「你們掛在木頭上殺害的耶穌,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祂復活了。」
壹 申命記二十一章二十二至二十三節豫言,基督將是掛在木頭上的被咒詛者;在此我們有釘十字架的基督作為被掛在木頭上者的豫表—彼前二24:
一、犯罪的人可以掛在木頭上處死;被掛的人是神所咒詛的—申二一22~23。
二、人若犯該死的罪,被處死掛在木頭上,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因為被掛的人是神所咒詛的—23節。
三、主耶穌是被釘十字架,也就是掛在木頭(十字架)上而被治死的,並且祂是在祂釘死的當日被埋葬—徒五30,十39,十三29,約十九31。
貳 咒詛的起源是人的罪—創三17下,羅五12:
一、神在亞當犯罪之後,發出咒詛,說,「地必因你的緣故受咒詛」—創三17下:
1.身為亞當的後裔,所有的罪人都在咒詛之下;亞當把我們眾人都帶到咒詛之下—17節下,羅五12,17~18。
2.咒詛至終就是死亡;死亡,包括其他一切的苦難,乃是咒詛的終結—12,17節,六16,21,23。
二、亞當犯罪之後,因着咒詛,地長出荊棘;所以荊棘是被咒詛的記號—創三18,來六8。
應用:我們需要禱告,使我們能看見並珍賞基督代替我們掛在十字架上,不僅為我們承擔咒詛,更為我們成了咒詛。藉著祂被掛在十字架上除去我們的罪,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
3/3週二 讀經進度:詩四六1~四八14
羅五17:「若因一人的過犯,死就藉着這一人作了王,那些受洋溢之恩,並洋溢之義恩賜的,就更要藉着耶穌基督一人,在生命中作王了。」
六23:「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神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裏,乃是永遠的生命。」
參 咒詛是藉着律法完成的,因為律法施行咒詛—加三10:
一、咒詛是律法賜下之後纔正式形成的;如今律法宣告說,亞當所有的後裔都在咒詛之下—羅五13。
二、因此,咒詛與神的律法有關;這是公義之神對罪人的要求。
三、我們若想要守律法,就落在肉體裏,也就自動來到咒詛之下:「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在咒詛之下,因為經上記着:『凡不常常照着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都是被咒詛的。』」—加三10。
肆 「基督旣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13節:
一、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將我們從律法的咒詛帶出來的偉大工作,祂作工擔當我們的罪,並除去咒詛—13節,彼前二24。
應用:我們不該試圖守律法,反該感謝律法暴露我們,然後向律法道別。我們應當離開律法,到基督那裏,到十字架那裏。
3/4週三 讀經進度:詩四九1~五十23
彼前二24:「祂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使我們既然向罪死了,就得以向義活着;因祂受的鞭傷,你們便得了醫治。」
可十五34:「午後三時,耶穌大聲喊着: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繙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你為甚麼棄絕我?」
二、基督「在木頭上,在祂的身體裏,親自擔當了我們的罪」—24節:
1.彼前二章二十四節裏的「木頭」,指木頭作的十字架,為羅馬人處決罪犯的刑具,如申命記二十一章二十三節所豫言的;在新約別處,稱十字架為木頭—徒五30,十39,十三29。
2.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時候,神將我們一切的罪都歸在神的羔羊身上—賽五三6,約一29。
3.基督一次受死,擔當了我們的罪,並且在十字架上為我們受了審判—來九28,賽五三5,11。
4.在基督的死裏,我們已經向罪死了,使我們得以向義活着—羅六8,10~11,18,彼前二24。
三、當基督擔當我們的罪時,祂也擔受我們的咒詛—約一29,加三13:
1.荊棘冠冕指明這點;荊棘旣是咒詛的記號,基督戴荊棘冠冕,就指明祂在十字架上擔受我們的咒詛—約十九2,5。
2.因為基督代替我們受咒詛,律法的要求得着了滿足,祂就能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0。
3.律法定罪我們,並使咒詛成為正式的,但基督藉着祂的釘十字架,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13節。
4.那藉着亞當的墮落而進來的咒詛,已藉着基督的救贖解決了—13節。
四、基督不僅贖出我們脫離咒詛,祂甚至替我們成為咒詛;這指明祂完全為神所離棄—13節,可十五33~34:
1.主耶穌是為完成救贖,受神審判;神算祂為我們的罪,替我們受痛苦—賽五三10上。
2.我們的罪性、罪行和一切消極的事物,都在十字架上受了對付;神也因着我們的罪棄絕了奴僕救主—可十五33~34:
a.神棄絕十字架上的基督,因為祂取了罪人的地位,擔當我們的罪,並且替我們成為罪—彼前三18,二24,賽五三6,林後五21。
b.在神眼中,基督成了大罪人;神將祂當作我們的代替,為我們的罪審判了祂—約三14,羅八3。
c.基督是我們的代替,甚至在神眼中成為罪;因此,神審判祂,甚至棄絕祂。
3.因着基督擔當我們的罪,並替我們成為罪,神審判祂這位作我們代替者,就在經綸一面棄絕祂—可十五33~34:
a.主耶穌由生育的靈作神聖的素質而生,這靈在素質上從未離開祂—路一35。
b.主耶穌這位神人在神的審判之下,在十字架上受死時,祂在素質上仍有神在祂裏面,作祂神聖的所是;然而,祂在經綸上卻被公義並審判的神所棄絕—太一18,20,二七46:
㈠因為主耶穌由聖靈成孕,從神而生且生來就有神,所以祂有聖靈作祂神聖所是的內在素質;因此,神不可能在素質一面棄絕祂—一18,20。
㈡那靈曾降在基督身上,作經綸的能力使祂得以完成祂的職事;(三16;)當這靈離開基督時,基督就在經綸一面為神所棄絕;然而,神的素質仍留在祂裏面,所以,祂乃是神人在十字架上受死—約壹一7。
應用:我們需要藉著禱告,好珍賞並感謝基督為我們上了十字架,取了罪人的地位,擔當了我們的罪,並且替我們成為罪,使神照著祂的公義審判祂,並且在經綸上棄絕祂。
3/5週四 讀經進度:詩五一1~五二9
加三13:「基督既為我們成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着:『凡掛在木頭上的,都是被咒詛的。』」
三29:「你們既屬於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着應許為後嗣了。」
五、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在其人性裏被釘十字架,並為我們成了咒詛,好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加三13,29:
1.創世記二十二章十七至十八節上半和二十八章十四節豫言亞伯拉罕的後裔要成為全人類極大的祝福,因為萬國都必因他的後裔得福。
2.亞伯拉罕的後裔基督將神帶給我們,並將我們帶給神,使我們享受神的祝福—加三8~12,16。
3.給亞伯拉罕的應許,就是神自己要來作亞伯拉罕的後裔,這後裔藉着成為包羅萬有的靈給人類接受,就成為萬國的祝福—14節,林前十五45下。
應用:我們需要藉著信基督,接受那靈,就是應許給亞伯拉罕之福音的福、包羅萬有的靈,這靈複合著基督的神性、人性、人性生活、包羅萬有的死同其功效、大能的復活同其生命能力、以及升天。
3/6週五 讀經進度:詩五三1~五五23
創十二3:「那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必因你得福。」
西一12:「感謝父,叫你們彀資格在光中同得所分給眾聖徒的分。」
林後三17:「而且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就有自由。」
伍 基督作為亞伯拉罕的後裔,為我們成了咒詛,「為叫亞伯拉罕的福,在基督耶穌裏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藉着信,可以接受所應許的那靈」—加三14:
一、亞伯拉罕的福,就是神為着地上的萬國,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創十二3。
二、這應許已經成就了,這福已經在基督裏,藉十字架的救贖臨到了萬國—加三1,13~14。
應用:三一神—父、子、靈—作為經過過程、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極其主觀的住在我們裏面作我們的享受。我們能享受這包羅萬有者作我們每日的分,這是何等的福!
3/7週六 讀經進度:詩五六1~五八11
加三2:「我只願問你們這一件,你們接受了那靈,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5:「這樣,那豐富供應你們那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本於行律法,還是本於聽信仰?」
三、加拉太三章十四節的上下文指明,那靈就是神為着萬國所應許亞伯拉罕的福,也是信徒藉着相信基督所接受的—2,5節:
1.神應許亞伯拉罕物質方面的福乃是美地,作包羅萬有之基督的豫表—創十二7,十三15,十七8,二六3~4,西一12。
2.那靈,就是複合的靈,乃是神自己在祂神聖的三一裏,經過成為肉體、釘十字架、復活、升天並降下的過程,給我們接受,作我們的生命和一切—腓一19。
3.因着基督至終實化為包羅萬有賜生命的靈,(林前十五45,林後三17,)這應許之靈的福,就與應許之地的福相符;實際上,這靈作基督在我們經歷中的實化,就是美地。
4.我們永世屬靈的福,乃是要承受那靈,就是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的終極完成,作我們的基業—加三14。
5.在新天新地的新耶路撒冷裏,我們要享受經過過程的三一神,就是那包羅萬有、終極完成、賜生命的靈—啓二二1,約七37~39。
6.今天,我們的基督徒生活乃是藉着信接受那靈的生活—加三2,5,14。
應用:那靈是我們過基督徒生活的一切。我們若有那靈,就有救贖、赦罪、生命、生命的供應…等。我們該讚美主,因我們已經得著那靈作這樣的福,並且可以時時享受祂,直到永遠。
詩歌:四○○首 經歷基督—作便利者 第(二、三節)
二、對於我的大小需要,你是豐富供應;
何其全備、何其充足,我得應用於靈。
三、你作膏油塗抹、運行,時常顧我輭弱;
藉你能力無限供應,使我剛強、靈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