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並且大哉敬虔的奧祕!(提前三15-16)

台中市召會週訊第2127期
(2024/10/13)

首頁
> 職事信息
> 申言主題
> 全地開展、牧養材料
> 聖經學習單
> 讀經拾穗
> 結晶圖表
> 水流交通
> 專項報導
> 召會生活
> 報告事項
> 禱告事項
> 召會生活人數


水流交通

傳福音是召會的使命和託付

傳福音是召會惟一的使命和職業

 召會只有一個使命,就是為着福音活在地上。召會在地上不是為着別的目的,不是為職業、學業、前途,召會乃是為着神的福音。但是今天有多少的弟兄姊妹能記得:我活着乃是為着福音,我活着不再是為着事業、家務、生活、前途?我們得救時,神不只給了我們一個新生命,也量給了我們一個新職業,就是祂的福音。我們得救的那一天,不只我們舊的生命死了,我們的職業也死了。…一個基督徒的職業如果沒有改變,就他無法成功作神的辦法。在聖經中說到,所有得救的人生命改了,職業也改了,都是改成為傳福音的人。(主恢復中成熟的帶領,第十二篇。)

積極的-供應生命,傳福音

 在積極一面,我們應該學習認識生命,認識主的道路,學習如何活在神裏面,與神有實際的聯結,抓住每一個機會,給人生命的供應並傳揚福音。福音和生命的道,該充滿我們的口。我們在這個時代裏所應該作的,乃是蒙主憐憫能頂上去,作召會該作而沒有作的事。召會是基督的身體,是神在人身上得着調和之處,是神在地上得着彰顯的居所,是基督在人中間顯出祂得勝生命的地方。這些都是召會該作而未作的,頂上去作這些纔是我們的責任。

 我們如果多蒙一點恩典,就該學習為神爭戰;這是我們該作的,也是召會該作而沒有作的。召會在地上往外去最大的使命,就是把福音傳給萬民。我們該在聖靈的帶領下,靠着聖靈的能力,盡我們所能、所有的,到各處去傳揚、擴展神的福音。…主所給我們的託付,乃是福音和生命。對世界的人,我們傳福音;對得救的人,我們供應生命。(召會的歷程,第十九篇。)

福音的託付

 傳福音是聖經裏最大的託付,也是主給我們最大的使命。我們可以從新約三處聖經來看:馬太福音的末尾、馬可福音的末了、以及路加福音最後一章。這三處聖經都記載,當主耶穌復活,將要升天的時候,留下一個使命;這個使命就是祂最後的託付。馬太二十八章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將他們浸入父、子、聖靈的名裏。」(19。)馬可福音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向一切受造之物傳揚福音。」(十六15。)我們不僅要傳給萬民聽,還要傳給萬物聽。路加福音也說,「人要靠着祂的名,傳悔改以得赦罪之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二四47。)從這三處聖經,我們清楚看見,傳福音乃是主給我們的託付。

 不僅如此,每一個人在得救之後,並不需要人鼓勵,裏頭自然有一個心願,要把福音傳給別人,這是非常希奇的事。他一傳福音,裏面就快樂;傳福音的確能叫人復興起來。當你傳福音給別人,你裏面就焚燒。所以,每當召會有意見和分爭,就證明福音的負擔失去了。消除意見最好的辦法,就是傳福音。大家一傳福音,就同心合意。傳福音實在是一件出乎主的事。主住在我們裏面,就是要我們把福音傳給別人。每一個得救的人,都願意帶別人得救,都有福音的靈在裏面。傳福音的確是主給我們的託付。(普及主恢復的指引,第四篇。)

福音的責任

 保羅說,「無論對希利尼人還是對化外人,無論對智慧人還是對愚拙人,我都是欠債的。」(羅一14。)保羅所欠的債,乃是福音的債。他在林前九章說,「我若傳福音,於我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管家的職分卻已經託付我了。」(16~17。)所以我們看見,福音在我們身上,乃是一種責任。

 不只保羅是如此,每一個得救的人,當他一親近主,就感覺在福音的事上虧欠別人,那就是欠福音的債。並沒有人僱用他,他自然而然就有一個責任,覺得不傳福音是一個虧欠;也覺得不傳福音是一件得罪主的事,末了要受到主的審問。人一向主有心,就覺得不傳福音有禍了。何況若是我們甘心傳福音,就會從主得着賞賜。因此,我們不僅要接受主的託付,還要顧到裏面責任的催促。傳福音乃是我們的責任。(普及主恢復的指引,第四篇。)





邀請弟兄姊妹加入並分享以下資源

>台中市召會網站(官網含完整資訊)
http://www.citc.org.tw/

>台中市召會聖徒交通(社群)

http://bit.ly/2TIYeVX
>台中市召會網路資訊中心 Youtube頻道
https://bit.ly/3s2y9Sr
>台中市召會科園會所 Youtube頻道
https://bit.ly/3ysUECj
>水深之處
http://www.luke54.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