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家就是活神的召會,真理的柱石和根基。
並且大哉敬虔的奧祕!(提前三15-16)

台中市召會週訊第2122期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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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流交通

如何傳福音

 所有青年人…奉獻之後,第一件要作的事就是傳福音。然而,甚麼是傳福音最好的辦法呢?傳福音不求別的,只求有效;有效就是人能得救。如果傳福音講得天花亂墜,卻沒有人得救,就是失敗的。所以,福音如何能傳得有效是很重要的。

必須是一個傳福音的人,有傳福音的靈

 我們必須從最基礎來看,如何傳福音?作甚麼事就需要是甚麼人,我們要傳福音,就必須是傳福音的人。使徒保羅一得救,頭一件事就是傳耶穌基督。(徒九20~22。)每個事奉主的人,無論是新約的使徒,如彼得、約翰,還是歷史中的屬靈偉人,如慕迪、司布真,都是從傳福音開始。每一個得救、愛主的人,都有一個傳福音的靈,也就是傳福音的心願。尤其人愛主、奉獻了以後,最強的心願就是要傳福音。我們都必須是傳福音的人。

 我剛得救時,裏頭就覺得要傳福音。那時沒有人帶領我,在煙臺的各公會裏,大家對福音又都是冷冷淡淡的,似乎只有我一個人熱心傳福音,並且下鄉傳福音。每主日我都下鄉去,那裏沒有汽車,只能徒步;一天往返走了五、六十里路,晚上回家全人疲累。然而,我仍是繼續不斷的傳福音。因着缺少福音材料,買不到福音單張,我就自己動手寫單張。其實,傳福音的靈我們每個人都有,只是有的人不培植它,反而壓制它。福音的靈就像火一樣,旣可以撲滅,也可以燎原。所以,我們必須培植福音的靈,煽福音的火,並且煽得越大越好。

必須禱告,讓福音的火燒着

 在傳福音的事上,首先,我們必須是個傳福音的人,有傳福音的靈;其次,我們必須禱告。若是缺少禱告,許多勞苦就歸徒然。所以,必須禱告。開頭時,不要專為甚麼人禱告,只要普通的禱告,求主加強我們傳福音的靈,使我們裏面福音的熱火焚燒。此外,還要求主使我們有愛人的心,對於「千萬人天天沉淪」(詩歌六六四首)有迫切的感覺,特別對罪人有興趣,喜歡接觸人。這樣的禱告就是煽火,越禱告福音的火越燒,到一個地步,一看見罪人就流淚,一看見人就愛。青年人要操練到這地步。若是我們看見人,心裏無動於衷,我們所發出去的單張,就會冷冷冰冰。我們裏面若有福音的火燒着,想到人不得救會下火湖就難過;這樣,我們所撒出去的每一張單張就都是熱的,能感動人的心。

 我們若這樣被福音的火燒着,末了就成為發福音瘋的人,到處傳福音。青年人到校園去,應該這樣發瘋;一看見人就活了,忘記喫飯,只顧傳福音。所以,福音單張和小冊子要天天分發。我年輕時,都是將福音單張放在口袋裏,上下班時在路上見人就發。所以,我們的單張不可離手,應該看見人就給;不論到商店買東西,或到餐館喫飯,都要分發單張。倘若我們是這樣傳福音的人,福音的功效一定隨着我們。這時,經綸的靈,也就是能力的靈,必定在我們身上,使我們傳福音滿有能力。(事奉主者的異象、生活與工作,第十三篇。)

為福音要拚上一切

 我們福音的火不應該熄了。當一個人一得救,福音的火就在他裏面燒起,但許多人沒有讓這火帶着他一直傳福音。所以我們都必須悔改,因為以前消滅了福音的火,去追求不該追求的。我們不可讓聖靈在我們中間沒有出路。

 我們不要作聽道友、慕道友,到末了就作教友,我們要個個都能講說福音的奧祕。福音的火總須越大越好,越火熱,人越容易得救得好。好像煮飯的火,總要越大越好,不然飯煮不熟。…我們這些說話的人所說的,都是我們多年作福音工作的經驗之談。願主憐憫我們,求主使我們眾人都興起傳福音,拯救罪人。

一切為福音

 弟兄姊妹的學業或職業,都要與福音有關。福音由學校外面傳進去很難,如果校內有人作福音的工作,就容易。…我們必須作一個全身滿了福音細菌的人,像保羅那樣,(徒二四5,二六29,)好叫福音能從我們身上傳染出去。在職業上也必須是如此,帶職業的人必須有一個認定:傳福音纔是我真正的職業。一件事不認真作,就沒有事作;若認真作,就會找出許多事作。(李常受文集1950~1951年第一冊,照着山上的樣式走召會恢復的路,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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